2008年5月19日

汀角惡霸堆填廢物

2008年4月10日早上,汀角道旁的一片農地突然出現了川流不息的泥頭貨車,肆意傾倒建築廢料,還用鏟泥車推平擴闊範圍。85歲的婆婆驚聞自己的田地被強佔,扶著拐杖走了300米,血肉之驅,一枝水管做成的拐杖,只換來泥頭車司機的冷笑,傾倒沒有稍停下來。

羅婆婆找到村委員彭先生和朋友溫先生到場,召喚了警察,環保署,地政署,規劃署,各部門到場。狡滑的惡霸,自稱是地主,更稱堆料是有用資產,不是垃圾。所有部門、人員,羅婆婆也在內,眼巴巴的看著廢物繼續傾倒。

記者也來了,好的新聞題材,但沒有跟進行動。

每天朝8晚8,星期天休息,直至4月18日,8天傾倒了約800車廢物,3萬多呎的青翠農地及週遭樹木,變成10呎高的建築廢料山丘。每天,婆婆坐著,看著垃圾一天天的堆高。 直至規劃處張貼了警告紙,泥車才停止。

我回港後實地視察了環境上的破壞,感受到婆婆的無耐和無助。

現在,我們已去信多個部門跟進。在區議會發動了聯席會議,尋求解決方法,及將犯法方繩之於法。跟南華早報(4月13日)作了報導,引發了立法會的討論,鄉議局的參與。
(圖中所見,泥頭廢物已堆積成山!)

可憐的是婆婆的家人,將第二次成為受害者,他們會收到警告信,要自費清理廢物。更可怕的是惡霸熟妥法律漏洞及政府部門的無力。竟主動向業主說政府也沒辦法理,倒不如接受一點錢,讓他傾倒多一千車的廢物。

這樣無公理的事情,我們必定跟進。

2008年3月17日

反對沿林村河大型建築

房署建議在大埔沿林村河六鄉學校或近舊墟公立學校興建樓高26層的公屋。

在3月12日的區議會上,本人及眾議員反對房署這項建議,原因包括:
  1. 林村河沿岸風景優美,視野寬闊,林木綠化,是區內、外居民喜愛及散步的好地方。早前建議於大埔中心外建大型隔音屏隧道已被否決。我們認為在河邊興建屏風式樓宇與環境完全不協調,破壞景觀,更影响空氣流通。
  2. 香港居民的穩定食水供應有賴船灣淡水湖貯水庫。原來當年淡水湖得以興建,是六條鄉村居民犠牲自己的居所,連根拔起遷居至大埔六鄉里讓工程進行。六鄉學校可說是他們的集體回憶及歷史見証,應被視為古蹟文化並加以活化,不宜妄然拆掉。
  3. 大埔人口老化,宜建公屋。可是,區內早已向署方提供多個更合適的選址建議。